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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市局全面启动和深入推进经纪活农行动,实施“五大工程”,进一步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创新农村经纪人培育机制,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农村经纪人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重庆城乡统筹发展。
一是农村经纪人教育培训工程。着手制订一部涵盖农副产品、农村劳务、农业科技等经纪领域,全面科学、层次分明的农村经纪人培训标准;广泛调动各界资源,聘请一批知名的专家学者、行业权威、技术能人、致富先进为农村经纪人培训教师;编著一套系统完备简明实用的农村经纪人培训教材;精心选择一批农业生产基地、区域中心城镇、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区县局、工商所、涉农企业、有关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农村经纪人红盾帮扶站、创业指导站、义务培训站,为广大农村经纪人提供全面深入便捷有效的培训、创业、经营和维权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农村经纪人免费培训计划,积争取财政配套扶持资金,开展农村经纪人免费入门培训和后续培训,2007—2010年每年单或联合相关部门免费培训农村经纪执业人员1万名,到2010年,力争全市农村经纪执业人员达到10万人,农村经纪人1.5万户。
二是农村经纪人创业扶持工程。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当地农业经济点,因地制宜引导具有创业热的农民开展农副产品贮运销、农业科技、农村劳务和市场信息等各种经纪活动;进一步优化延伸注册登记服务,按照经营层次和服务需求的不同,对农民季节或临时从事农产品经纪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免于注册登记;对持农村经纪执业证书申请设立农村经纪组织的,开设“绿通道”指定登记人员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畅通高效简便快捷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具有一定经纪业务基础有扩大经营规模要求的农村经纪人,要作为帮扶对象指定部门负责人积引导其根据具体况合理选择“公司+经纪人+农户”、“协会(合作社)+经纪人+市场”等新型经营模式,带动邻近农民共同发展;对有较实力具备相应条件的农村经纪人,要积协调争取政策,鼓励其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产品连经营鼓励、农业综合开发等重大项目,不断做大做作出贡献;鼓励农村经纪人跨地区、跨省市开拓农产品市场,对需异地经营的,所在地工商部门应及时提供异地经营证明;各地指导和帮助农村经纪人创业、发展的项目要建立工作台帐,工作况列入重点目标综合绩效考核。
三是农村经纪人品牌服务工程。启动“商标上山下乡”免费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农民、农村经纪人的商标意识,实施农产品商标辅导制度和工商联络员上门服务制度,培育农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引导他们做好商标维权保护、商标经营运作,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制订和公布一批示范、实用较的劳务、果蔬、家禽、农产品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大力在农村经纪人和农户中推广使用,积推进“订单农业”发展。积引导、支持农村经纪人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激励农村经纪人自觉提高履约诚信水平。及时了解农村经纪人和农户在履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其解决合同纠纷化解矛盾,严厉查处利用涉农合同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四是农村经纪人信息服务工程。在“重庆红盾网”和“重庆中介网”建立“经纪活农行动”模块,开设农村经纪人专栏,发布农村经纪人、农产品品种价格、市场需求等相关信息,为经纪人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红盾网络系统,开通面向农村的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村经纪人建立起便捷、全面的信息通道,对持农村经纪执业人员实行免费上网,帮助和方便农村经纪人查询、发布信息,使广大农民能够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大程度地减少风险增加收益。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经纪人积开展电子商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展市场空间,促进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之间有效对接。
五是农村经纪人互助自律工程。以农村经纪活动较为活跃的区县为重点,积引导逐步推进市区(县)两级农村经纪人自律组织建设,力争到2010年形成覆盖全市的农村经纪人自律服务网络。支持农村经纪人自律组织完善经纪执业准则、执业规范和惩办法,加农村经纪人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农村经纪人牢固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观念,鼓励他们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与竞争,促进农村经纪人队伍向组织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指导农村经纪人自律组织建立健全内外信息交流机制,帮助农村经纪人立足本地区农业生产经营点,拓宽市场视野,及时捕捉信息,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合作,开展高效经纪活动。(中介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