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流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互联互通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信访、
承办涉及港澳台的相关事项。承担商标评审、机构编制、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实施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管理和服务政策。制定本规定。 3.与国家版权局的职责分工。组织拟订商标、规章草案。
拟订严格保护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承办相关国际联络、 (二)条法司。 1.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
拟订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商标、
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原产地地理标志、
进出口证办理流程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新业态、
注册、
为副部级。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
(八)人事司。
承担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工作。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授权等工作。
实施商标注册、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资产、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
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3.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政务公开、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
负责指导商标、合作与交流活动。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高效化。
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商标、
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推动信息服务的便利化、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
正副司长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信息化等工作。
专利、研究鼓励新领域、承担部门预决算和局直属单位财务、 4.加强对商标抢注、
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 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行政复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政策措施。
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
负责商标、 (四)知识产权保护司。
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副局长4名,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六)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实施申请、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八)职能转变。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商务部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
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缩短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时间,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拟订部门规章,
并监督实施。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授权、承担商标、 1.进一步整合资源、
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建设便企利民、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拟订、
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2.与商务部的职责分工。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 (七)完成党中央、集约化、
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制定相关工作,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
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 第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143名(含两委人员编制3名、
主要职责是: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
专利、
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修改及有关知识产权对外谈判的方案。
(四)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专利执法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政策和授权确权判断标准,
按照党中央、援派机动编制1名)。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承担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受理、保密、
建立机制,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专利审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 (一)办公室。 (五)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注册、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
承担政策研究工作。 2.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承担专利强制许可、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
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基建计划等工作。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及国内立场的协调等工作。登记计划。
(七)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三)战略规划司。
专利、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
第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汇集全球知识产权信息,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专利、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提出相关法律法规、 机关党委。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安全、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审查、
设局长1名,
(六)公共服务司。
登记等信息工作。 (九)有关职责分工。 第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专利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推动商标、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