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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
发布日期:2018-06-14 15:24:00
  2.纳税人应当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税务机关将不再出具纸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逾期税务机关不予办理。  【报送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数量  备注  1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及申报电子数据1份    2  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委托方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复印件1份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委托出口国家取消出口退税货物的还需报送  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1份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备注”应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栏内注明“WMZHFW”联系方式】-->离您最近的办税大厅  4.办税服务厅地址、可在重庆进出口许可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办理时间、电子税务局网址,标识,受托方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重庆进出口资质  【事项名称】《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事项描述】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委托出口货物,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  【办理地点、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受中小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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