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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部分附件内容进行修改的重庆商检原产地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0 00:00:00
重庆自营进出口《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06年3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8号公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doc2.出入境口岸卫生监督采样凭证.doc3.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誉度等级告知书.doc根据2015年11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已经《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署令第238号)修改并公布,  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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