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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重庆自营进出口公示
发布日期:2013-12-27 00:00:00
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400014联系电话: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政编码:联系地址:在市质监总站初审合格的基础上,63672120附件: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2013年12月27日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6日。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进出口证办理流程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
  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63672120联系传真:现将审查意见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众信息网(http://www.ccc.gov.cn/)上予以公示,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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