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经审查,
400014,重庆自营进出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
田学春023-63671212)。
现予以公示,均可在公示期间向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
余康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邮编:重庆市渝中代办进出口权长江一路58号16楼,
初始注册人员名单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联系电话: 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18日。邮编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