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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公示
发布日期:2014-01-09 00:00:00
在市质监总站初审合格的基础上,逾期不予受理。重庆原产地证  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63672120  联系传真:
  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  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重庆市渝中重庆进出口权办理长江一路58号  邮政编码:现将审查意见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众信息网(http://www.ccc.gov.cn/)上予以公示,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2014年1月9日附件:  联系地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序号企业名称申报类别审查结论备注1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同意资质延续2重庆市黔江重庆进出口权办理黔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同意3重庆大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同意4重庆双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同意资质延续5重庆川维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同意资质延续6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同意资质延续7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同意400014  联系电话: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63672120  附件: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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