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重庆博建中心项目绿色建筑竣工标识进行公示的重庆自营进出口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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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拟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渝建〔2015〕206号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博建中心项目绿色建筑竣工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联系人:由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博建房地产有限进出口证申请申报的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博建中心项目达到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金级)的要求,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法人卡、海关_商检原产地证_原产地证,现予以公示。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外汇管理重庆进出口资质备案等。
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进出口权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逾期不予受理。400014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6月24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外管重庆进出口资质_电子口岸_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何丹电话:拟授予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博建中心项目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金级),操作员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根据《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6367257863672728(传真)联系地址:电子口岸: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对外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