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督促停工、改正多项工程
发布日期:2014-09-29 00:00:00
来源于:http://zfcxjw.cq.gov.cn/xwzx/gdxw/2014-09-29-5926193.html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通报了该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第二季度差异化督察情况。
据悉,此次督察对象为2014年第二季度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平均记分排名前30名的企业及2014年第二季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结合地区分布及企业在建工程形象进度确定受检项目共39个,共发出督促全面停工改正通知书7份、督促局部停工改正通知书10份、督促改正通知书18份,责令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给予项目经理和总监动态记分的共56人次、共记750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此次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在主体行为方面,存在项目责任人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企业对项目部未尽到管理、检查、督促整改责任,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一些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流于形式,质保、安保体系运行脱节;企业总部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项目部管理不到位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未督促整改到位等一系列问题。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企业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落实企业负责人季度带队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做到闭合管理。现场项目部及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职到位,加强施工现场管控,杜绝“两张皮”现象。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福建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辖区内违规记分较高和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列为必查对象,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予以立案查处,该拆除的要拆除。(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