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5 00:00:00
来源于:http://zfcxjw.cq.gov.cn/xygl/zlaq/zlaqdt/2017-04-28-9726418.html
渝建〔2017〕202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及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高温汛期即将到来,“五一”节将至,市第五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为了切实加强汛期等重点时段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办《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市安办《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夯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的通知》(渝安办〔2017〕31号)要求和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入高温汛期,强降雨、大风、雷电、高温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大挑战。同时,“五一”劳动节和市第五次党代会期间,是安全稳定的重要敏感期。各区县城乡建委、工程参建各方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深刻汲取江北区“3.28”等近期事故和历年汛期事故教训,认真研究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分析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薄弱环节,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和部署各项工作,部署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迎战高温汛期夯实基础,为市第五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据预测分析,我市今年汛期暴雨洪涝仍然偏重,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高度警惕,结合前期部署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确保安全度汛。
(一)大排查,找准问题。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扎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严格执行日检、周检、月检制度,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突出以下重点:一是重点排查临近河流、城市常年积水区以及易发生和曾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区域周边的房屋市政工程。二是重点排查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高边坡、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等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三是重点排查作业现场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特别是对工人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搭设设施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完成大排查工作后,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册,重大隐患要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
(二)大整治,消除隐患。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办法》以及“制定对策、责任落地”的要求,狠抓隐患整治,认真实施“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三清三进”隐患整治机制,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症施治。同时,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逐一销号,严格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三)大执法,推进落实。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委印发的《201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渝建〔2017〕117号),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以此验证工程参建各方汛期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防汛责任落实情况、汛前准备情况、防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大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情况,并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三部曲”工作方法,集中查处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只查不罚、一罚了之”等现象,切实解决执法不严、不实的问题,促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在高温汛期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辖区汛期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等信息。要按照《关于规范建筑施工领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249号)要求,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通过传真、QQ群、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在建工程项目部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有效解决预报预警“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要认真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行业险情、灾情等重大信息报送市城乡建委(联系电话:63852577,传真:63853948),在严重自然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报送行业险情、灾情初步情况,并及时续报后续情况。较大及以上事故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报送,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
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要加强对一线建筑工人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和防护、救护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素质。要及时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总结以往汛期施工经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大风天气、连续暴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发出自然灾害或气候预警时,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要做好汛期值班工作,项目负责人要职守在第一线,全面掌握、部署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