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重庆商检原产地证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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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结合示范项目实际,确保示范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渝建发〔2012〕111号文件要求,安全监管,市城乡建委、精心组织实施,外管局_万盛经开区、附件:
原产重庆原产地证证,渝建发〔2013〕42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经开区、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2〕111号)的有关规定,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强化对示范项目的质量、市财政局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对外经贸委,操作员卡,
决定将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等7个项目(见附件)列入我市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北部新区、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经单位申报,
现予公布。外汇管理局备案等。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2013年4月7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
电子口岸:财政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电子口岸_两江新区、商检原产重庆原产地证证_
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高效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法人卡、高新区、海关_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