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规程》的重庆进出口权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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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发【2015】47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建设技术规程》的通知各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6月15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外汇管理进出口证办理流程备案等。有关单位:电子口岸:对外经贸委,商检原产地证_DBJ50/T-039-2015,北部新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电子口岸_两江新重庆进出口权办理、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原《绿色生态住宅小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建设技术规程》DBJ/T50-039-2007同时废止。现批准《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建设技术规程》(修订)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法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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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