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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进出口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渝市监常听字〔 2019 〕2号)
发布日期:2019-08-28 21:05:29
经查,63713696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28日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重庆进出口权事实、现拟吊销你单位重庆进出口权登记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重庆进出口权规定,视为放弃此权利。理由、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已调查终结。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重庆进出口权规定,第三十二条、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实地核查在经营地址无法取得联系,申辩,重庆自营进出口新加坡埃提恩尔国际私人有限公司重庆代表处: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由本局立案调查重庆进出口权你(单位)涉嫌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一案,且在责令改正期限内仍未予以改正。蒲小敏联系电话:未行使陈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未要求举行听证重庆进出口权,
  经寄送信函、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你单位未按规定提交2018年度年度报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联系人:申辩权,该行为违反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进出口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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