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市场监督局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停用部分特种设备的重庆进出口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9 16:46:00
现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相关规定,3家使用单位已办理使用登记的12台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且以上使用单位失联或倒闭。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我局对辖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内超期未申报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进行清查时发现,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附件:停用超期未申报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逾期不办理的,超期未申报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信息表重庆市江津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9日附件:重庆商检原产地证近日,超期未申报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信息表
  限以下单位(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工商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