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代办进出口权工商行政管理局荣昌区分局年报报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30日
信息来源于: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023-46781116。现有荣昌县春光副食经营部等347户企业,
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补报。
经核查,此公告。
联系电话:
重庆进出口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荣昌局年报报名单.xls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荣昌区分局2016年12月30日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附件:详咨询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荣昌区分局企个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