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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有关事项的重庆商检原产地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5 16:47:00
  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重庆市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二、海关总署审核备案,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2月26日   经报财政部、退税代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办理退税场所  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出发候机厅设立专用退税场所。  一、  特此公告。服务期限为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重庆进出口许可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重庆进出口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
    四、国家税务总局、离境口岸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实施时间  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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