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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租赁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重庆进出口权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1 18:03:00
海关停止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重庆商检原产地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4号现将进口租赁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对申报进口监管方式为1500(租赁不满一年)、1523(租赁贸易)、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组织实施。  自2018年6月1日起,进口租赁飞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8802),9800(租赁征税)的租赁飞机(税则品目: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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