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环境保护税时,关于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的进出口证申请计算问题?
发布日期:2018-11-27 11:36:00
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zcwj/rdwd/hbs//201811/t20181127_286073.html
噪声超标分贝数不是整数值的,声源一个月内累计昼间超标不足15昼或者累计夜间超标不足15夜的,“一个单位的同一监测点当月有多个监测数据超标的,
分别减半计算应纳税额。以最高一次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
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的规定:
重庆商检原产地证 答:按四舍五入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