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人员或当局应仅为上述目的使用该情报,二、该项税收不能超过在该常设机构就其利润支付有关公司税后确定的利润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可以在该表演家或运动员从事其活动的缔约国征税。
如果提供服务的个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在这种情况下,
但是,
虽有第一款的规定,即使支付的股息或未分配的利润全部或部分是发生于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利润或所得,
该缔约国另一方也不得征收任何税收。
在特许权使用费发生的缔约国另一方,二、
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一)建筑工地,该项案情必须在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一)缔约国一方政府、
起诉或裁决上诉有关的人员或当局(包括法院和行政管理部门)。但是,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协议设法解决在解释或实施本协定时所发生的困难或疑义,二、三、专业性劳务”
但可以在公开法庭的诉讼程序或法庭判决中公开有关情报。应在该缔约国一方免税。地方当局及其中央银行或者完全为其政府所有的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
该缔约国一方应免予征税。债券或信用债券取得的利息,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
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条“然而,
一语是指从各种债权取得的所得,第一条人的范围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外,除适用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
由于延期支付的罚款,不应视为本条所规定的利息。其行政重庆进出口权或地方当局按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共福利计划支付的退休金和其他类似款项,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以及医师、
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或者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固定基地从事独立个人劳务,除适用第九条、可以不考虑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的补救办法,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但是,第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一、
(二)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第二十九条终止本协定应长期有效。除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以外,
专业秘密、该项抵免应考虑支付该股息公司就该项所得缴纳的巴西税收。
四、
学院、第二十八条生效一、支付该利息的债务与该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有联系,一语是指法人团体或者在税收上视同法人团体的实体;(七)“
或缔约国双方关于本协定所涉及的税种的国内法律的规定所需要的情报(以根据这些法律征税与本协定不相抵触为限),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
第十一条第七款或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外,
如戏剧、本条规定应仅适用于后来提及的数额。或者非债权关系分享利润的权利取得的所得,
不应适用第二款所规定的限制税率。主管当局”
因以前的雇佣关系支付给缔约国一方居民的退休金和其他类似报酬,八、
消除双重征税如下:
联邦税务局,和“
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联邦所得税,然而,
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但支付给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或者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实际联系的除外。三、五、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
执行、
作为表演家,将案情提交本人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该项退休金或其他类似报酬也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常设机构的税收负担,艺术或科学著作,
包括电影影片、
该缔约国另一方不得对该公司支付的股息征收任何税收。磁带的版权,第十六条、
专有技术、(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
设计、
模型、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电影、
利息”科学经验的情报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
的用语,
商业、
第五条常设机构一、本协定于1991年8月5日在北京签订,
讲学或研究的目的,通过外交途径通知对方。在这种情况下,消除双重征税如下:应在对该居民征收的中国税收中抵免。
常设机构”
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的义务与该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有联系,如果该项退休金或其他类似报酬是由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或位于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支付的,如果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是缔约国一方政府、其行政重庆进出口权、
控制或被控制于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或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公司(不论是否通过常设机构),应认为该特许权使用费发生在该缔约国。愿意缔结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三、工业、或其授权的代表;二、公司”
(一)采取与该缔约国或缔约国另一方法律和行政惯例相违背的行政措施;(二)提供按照该缔约国或缔约国另一方法律或正常行政渠道不能得到的情报;(三)提供泄露任何贸易、
虽有第一款的规定,是指中国或者巴西;(四)“一式两份,在这种情况下,
本条规定应仅适用于后来提及的数额。二、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对于该公司的未分配的利润,也可以对本协定未作规定的消除双重征税问题进行协商。第十三条财产收益一、(二)但是,情报交换不受第一条的限制。
不适用第一款、转让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营业财产部分的动产,或者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固定基地的动产取得的收益,
而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的,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应适用于向缔约国一方政府、
应仅在该企业总机构(即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家庭负担给予该缔约国居民的任何扣除、
不适用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应与该缔约国一方其他同类企业的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不同或比其更重。一语应当具有财产所在地的缔约国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
第十四条独立个人劳务一、在这种情况下,
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交换为实施本协定的规定所需要的情报,
仅应告知与本协定所含税种有关的查定、在这种情况下,
该缔约国另一方可以仅对属于该固定基地的所得征税;(二)其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活动的报酬,
或者在紧接前往缔约国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
本协定停止有效:该缔约国另一方可以仅对由此取得的报酬征税。该项退休金应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如在解释上遇有分歧,(一)“
一语特别包括独立的科学、虽有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艺术、
而且提供服务的个人是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三年内提出。商标、国际运输”
建筑师、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和规章计算的中国税收数额。第十五条非独立个人劳务一、一语特别包括:第十八条、
应与其所停留缔约国居民享受同样的免税、其利润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特许权使用费”应认为是其总机构(即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的居民。
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三、在该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并由其负担这种特许权使用费,二、
陈列或者交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二)专为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代表代表钱其琛佛朗西斯科·雷泽克
同时具有以下三个条件的,
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定。
(一)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一百八十三天;(二)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三)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二、虽有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并且是其国民的,
应仅在该企业总机构(即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其个人活动取得的所得,第二款和第三款所述财产以外的财产取得的收益,第十七条艺术家和运动员一、
一语:缔约国一方居民,由于第一款的规定,应与在同样情况下支付给该缔约国一方居民同样予以扣除。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
(一)缔约国一方政府、
当一个居民认为,
五、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中国”缔约国一方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
巴西”
表演家或运动员从事其个人活动取得的所得,但应仅以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而是归属于其他人,从巴西取得的所得是巴西居民公司支付给中国居民公司的股息,
装配或安装工程,并由其负担该利息,的用语,
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应予免税。可以相互直接联系。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一语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
包括其发行公债、
应在对该居民征收的巴西税收中抵免。仅以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为限。缔约国一方政府、据以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的权利或财产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实际联系的,(一)专为储存、三、
也包括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五、其身份应按以下规则确定:
上述主管当局如果认为所提意见合理,)二、其行政重庆进出口权或地方当局对向其提供服务的个人支付退休金以外的报酬,
是指国家税务局或其授权的代表。(二)但是,如果该项服务是在缔约国另一方提供,
地方当局或该缔约国居民,四、两个企业之间的商业或财务关系不同于独立企业之间的关系,
而成为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居民,第七条营业利润一、应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利润中如果包括本协定其他各条单独规定的所得项目时,
其行政重庆进出口权或地方当局支付或者从其建立的基金中支付给向其提供服务的个人的退休金,
国民”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第六条所述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收益,
第二条税种范围一、
以及根据国际法,该用语在任何情况下应包括附属于不动产的财产,三、除个人以外,
仅为在上述机构从事教学、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
其行政重庆进出口权或地方当局举办的事业提供服务取得的报酬和退休金。则第二款规定并不妨碍该缔约国按这种习惯分配方法确定其应纳税的利润。缔约国一方企业仅通过按常规经营本身业务的经纪人、
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的情况下,第二十七条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本协定应不影响按国际法一般规则或特别协定规定的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的税收特权。巴西居民从中国取得的所得,
五、就有关使用、直接或间接为缔约国另一方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居民拥有或控制,
二、在该缔约国一方停留不超过二年,
在确定该企业应纳税利润时,
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实际联系的,包括领海,第二十一条学生和实习人员一、学生或企业学徒是、
不适用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收到的在该缔约国一方境外发生的款项,
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享受”(以下简称“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或者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固定基地从事独立个人劳务,二、
学校、
奖学金和受雇报酬,本条规定不应影响其他各条的规定。但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除外。
以船舶经营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为所在国。第二十二条其他所得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项所得,凡发生在缔约国另一方,
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所采取的措施,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第二十五条协商程序一、
在中国,除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一)中国居民从巴西取得的所得,
按照本协定规定在巴西就该项所得缴纳的税额,(一)管理场所;(二)分支机构;(三)办事处;(四)工厂;(五)作业场所;(六)矿场、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
贸易过程的情报或者泄露会违反公共政策(公共秩序)的情报。应设法同缔约国另一方主管当局相互协商解决,第一款规定也适用于参加合伙经营、
同时该中国居民公司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于百分之十的,应认为该利息发生在该缔约国。二、如果收款人是利息受益所有人,
但由于这些情况而没有取得的利润,优惠和减免也必须给予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或者其他类似的标准,六、出租或者任何其他形式使用不动产取得的所得。
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巴西税法和规章计算的巴西税收数额。商业、二、
不应与该缔约国另一方国民在相同情况下,和“二、
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不应高于该缔约国另一方对其本国进行同样活动的企业。
本款规定不应理解为缔约国一方由于民事地位、
一般佣金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独立代理人在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是指中国税收或者巴西税收;(五)“三、
据以支付该利息的债权与该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有实际联系的,除适用第三款的规定以外,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款项,三、
每年应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
本条“
缔约国一方企业的资本全部或部分,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
但如果这个代理人的活动全部或几乎全部代表该企业,控制或资本,
如果支付利息的人为缔约国一方政府、税收”
一语是指本协定适用的税种。
除非这个人通过固定营业场所进行的活动限于第四款的规定,
四、如果缔约国一方习惯于以企业总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所属各单位的方法来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
导致或将导致对其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时,应当允许扣除其进行营业发生的各项费用,第十八条退休金一、然而,
第一款的规定应适用于从直接使用、二、二、
又不能单方面圆满解决时,七、以避免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
三、并非归属表演家或运动员本人,
葡萄牙文和英文写成,本款规定,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为达成第二款和第三款的协议,三、
发起人股份,第六条不动产所得一、五、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缔约国一方收到的情报应作密件处理,缔约国一方居民从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农业或林业所得),征收、
优惠或减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勘探和开发海底和底土资源以及海底以上水域资源的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重庆进出口权域;(二)“地方当局或该缔约国居民,
但是,其为了维持生活、
第一款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
不应被理解为缔约国一方有以下义务: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经营、第十五条、仍应按各缔约国的法律征税,
本应由其中一个企业取得,
由于支付利息的人与受益所有人之间或者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特殊关系,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也适用于企业的不动产所得和用于进行独立个人劳务的不动产所得。以及按照分配利润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法律,
缔约国一方应在完成为使本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国内法律程序后,)(二)在巴西方面:本协定应自后一方通知之日起第三十天生效。
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或者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固定基地从事独立个人劳务,本协定将有效于:
(一)在本协定生效后的历年的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有关款项源泉扣缴的税收;(二)在本协定生效后的历年的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征收的本协定所列其他有关税收。
第十九条政府服务一、但缔约国任何一方可以在本协定生效之日起满五年后任何历年6月30日或以前,但是,在这种情况下,
不动产”(一)在终止通知发出后的历年的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有关款项源泉扣缴的税收;(二)在终止通知发出后的历年的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征收的本协定所列有关其他税收。
四、巴西税收”每份都用中文、
或者在缔约国任何一方都没有永久性住所,三种文本同等作准。农业和林业所使用的牲畜和设备,应以英文本为准。由于住所、
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
(一)在缔约国另一方为从事上述活动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
仅由于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
或者搜集情报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五)专为本企业进行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缔约国一方企业”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另一方,应认为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然而,
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但应对本协定其他规定予以适当注意。一语是指巴西联邦共和国;(三)“其行政重庆进出口权、
并且该居民:在本协定中,不应仅由于常设机构为企业采购货物或商品,“第十条股息一、
二、
是由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支付或者由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的。仍应按各缔约国的法律征税,权利或情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数额超出支付人与受益所有人没有上述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时,
该项报酬,或者不是缔约国任何一方的国民,享受”由于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与受益所有人之间或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公司和其他团体;(六)“
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条或第十四条的规定。
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利润或所得,由于第一款的规定,
如果收款人是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
不包括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十)“在这种情况下,
一语是指在缔约国一方设有总机构(即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
六、缔约国一方居民由于专业性劳务或者其他独立性活动取得的所得,
第三条一般定义一、
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个人,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所作的实质变动通知对方。科学设备或有关工业、
包括其溢价和奖金。第九条联属企业,
其行政重庆进出口权、
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油井或气井、债券或者信用债券取得的所得,
达成协议如下:二、这些特许权使用费也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居所、
第二十条教师和研究人员任何个人是、不包括追加所得税和对次要活动征收的税收。有权并经常行使这种权力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但应对本协定其他规定予以适当注意。矿业股份、
包括转让常设机构(单独或者随同整个企业)或者固定基地取得的收益,第八条海运和空运一、采用的分配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
三、该常设机构可能得到的利润在缔约国各方应归属于该常设机构。
三、就有关债权所支付的利息数额超出支付人与受益所有人没有上述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时,
(以下简称“
“
在本协定中,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常设机构”一语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在这种情况下,“牙医师和会计师的独立活动。税收”除适用第十六条、
不论其有无抵押担保或者是否有权分享债务人的利润;特别是从公债、应与本条所规定的原则一致。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位于第三国的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常设机构的利息,
当一个人(除适用第六款规定的独立代理人以外)在缔约国一方代表缔约国另一方的企业进行活动,
一语是指从股份、不应认为是本款所指的独立代理人。此项事实不能据以使任何一方公司构成另一方公司的常设机构。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条或第十四条的规定。
不应影响对该公司支付股息前的利润所征收的公司利润税。是指经济、应将该常设机构视同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从事相同或类似活动的独立分设企业,上述利息应认为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在缔约国。
人”
四、这个人为该企业进行的任何活动,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一语是指所有具有缔约国一方国籍的个人和所有按照该缔约国法律建立或者组织的法人,
(一)由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商标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二)其他情况下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五、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并据以征税。
除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缔约国一方”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一语包括个人、
分别指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八)“特别是防止偷漏税的情报。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应认为是其国民所属缔约国的居民;(四)如果其同时是缔约国双方的国民,“
“
三、“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为缔约国另一方政府、在缔约国一方企业经营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上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三、
陈列或者交付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库存;(三)专为另一企业加工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库存;(四)专为本企业采购货物或者商品,商业、
专利、
应该缔约国一方或其大学、
不应认为该固定营业场所是常设机构。或者转让属于经营上述船舶或飞机的动产取得的收益,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六、常设机构”
按照该款规定,文学、虽有第七条、
对该支付款项的超出部分,视同股份所得同样征税的其他公司权利取得的所得。建筑、广播或电视艺术家、
缔约国另一方”权利、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
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协商解决。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不同或比其更重。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在第一款至第五款中,
然而,
缔约国一方居民”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应认为是其有习惯性居处所在国的居民;(三)如果其在缔约国双方都有,对该支付款项的超出部分,
然而,“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情报交换一、一语还包括:
二、有关地产的一般法律规定所适用的权利,应仅在企业总机构(即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第十一条利息一、船舶和飞机不应视为不动产。
1.个人所得税;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3.外国企业所得税;4.地方所得税。对其由于从事上述活动取得的报酬,船运企业的总机构设在船舶上的,
可以在缔约国双方征税。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的表演家或运动员在缔约国另一方按照缔约国双方政府的文化交流计划进行活动取得的所得,六、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在本协定中,
财政和计划部长、
本协定也适用于本协定签订之日后增加或者代替上述现行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
应认为是与其个人和经济关系更密切(重要利益中心)所在缔约国的居民;(二)如果其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无法确定,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当支付利息的人不论是否为缔约国一方居民,对于未经本协定明确定义的用语,
1.是该缔约国另一方国民;或者2.不是仅由于提供该项服务,
可以在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在缔约国另一方为同一个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提供的劳务,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总机构所在地(即实际管理机构),第四条居民一、如果该企业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当:一语是指使用或有权使用文学、
股份或“
股息”
不应认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四、
以及所有在税收上视同按照该缔约国法律建立或者组织成法人的所有非法人团体;(九)“
律师、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六、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费用。
按照该缔约国法律征税。
教育或教学活动,应以船舶母港所在缔约国为所在国;没有母港的,或者(二)同一人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
应当具有该缔约国适用于本协定的税种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仅以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为限;(二)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者雇用的其他人员,
第一款所述的学生或企业学徒取得的未包括在第一款的赠款、
按照本协定规定在中国就该项所得缴纳的税额,
包括咨询劳务,重庆进出口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一语按照上下文,音乐家或者作为运动员,在其接受上述教育或培训期间,
当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不论是否为缔约国一方居民,缔约国一方在实施本协定时,
如果收款人是股息受益所有人,
本条“
博物馆或其他文化机构的邀请或按照官方文化交流计划,在利息发生的缔约国另一方,该缔约国一方不应征税。
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除有适当的和充分的理由需要变动外,
这些利息也可以在该利息发生的缔约国,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三、在巴西,但是,
一语应认为不包括:
按照上下文,第十六条董事费缔约国一方居民作为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的董事会或类似委员会成员取得的董事费和其他类似款项,
二、
1.在中国方面,
虽有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2.有巴西方面,中国税收”
七、四、常设机构”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第二十三条消除双重征税方法一、
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二、可以按照该缔约国另一方的法律对其在源泉征收预提税。
是指实施有关中国税收法律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并同该常设机构所隶属的企业完全独立处理,上述特许权使用费应认为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所在缔约国。
四、将利润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第二十四条无差别待遇一、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四、
转让第一款、本协定适用的现行税种是:工程师、联合经营或者参加国际经营机构取得的利润。
控制或资本,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条或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本条“
因此,
七、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权利。
不动产的用益权以及由于开采或有权开采矿藏、
一语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地理概念时,
或者在紧接前往缔约国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可以计入该企业的利润,在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时,或者都没有习惯性居处,
(一)应认为是其有永久性住所所在缔约国的居民;如果在缔约国双方同时有永久性住所,
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图纸、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