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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关公告2014年10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30 00:00:00
报关专用章应当包含报关单位名称全称、重庆”现将重庆关区报关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一、
  印色为红色。本公告发布之前刻制的报关专用章,短轴为36mm,可继续使用;总章请于5月31日前注销。附件:报关单位海关编码和“
  重庆进出口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2014年 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和《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报关专用章”字样。除总章(即申报口岸为“报关专用章刻制报关专用章由各报关单位自行刻制,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专用章印模2.报关企业报关专用章印模重庆海关2014年5月22日    长轴为50mm,报关专用章式样报关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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