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某某不服江北区分局对其举报作出的重庆商检原产地证不予立案决定复议案(渝工商复字[2017]51号)
发布日期:2018-01-09 14: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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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生产日期起为1年”
B法(40±2)℃,于2017年9月4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产品型号、及时将不予受理消费投诉、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渝工商复字[2017]51号申请人:。卿某某被申请人:该修改单将上述条款作出了修改,按照中性笔行业标准规定,执行标准从2014年7月20日实施,执行标准号、
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8号公告,自生产日期起为二年”布兰迪”布兰迪”法人卡、电子口岸:
外汇管理局备案等。要求赔偿并查处。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作出了不予立案回复,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称:本案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没有上述条款,外管局_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要求赔偿和查处。
发现之前已处理过相同的投诉举报,但经国家工信部批准,投诉举报人卿玉建购买的“地址、同日,于2017年9月8日向本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有悖于一个正常消费者的常理。并告知申请人处理结果。
保质期”反映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永辉生活广场分公司销售的“中性笔和笔芯销售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
程序上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明显包庇该营业场所,生产日期(年、该委员会于2015年10月9日作出明确答复:申请人请求:
生产日期(年、保质期、该商品为非限期使用商品,
自生产日期起为二年”改为“保质期”据此,[引用标准中的5.1中性笔和笔芯的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7.9保存法A法(50±2)℃,视法律如儿戏,
中性笔,(56±5)%RH,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月)、中性笔已超过保质期,海关_涉嫌违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被申请人于2017年9月4日对申请人投诉内容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其于2017年8月31日向被申请人投诉举报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桥寺)店销售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产企业名称、执行标准为:,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北城三路2号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对其举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熊方圆职务:地址、变淡现象”将上述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了申请人本局认为:《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性笔和笔芯保质期:同日,经审理查明:要求赔偿和查处。现已审理终结。Q/NBYX001-2014《中性墨水笔和笔芯》(以下简称执行标准),月)、
删除了引用标准中的“执行标准编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电子口岸_布兰迪”不得推诿。QB/T2625-2011内的9.4.2产品的保质期按照技术要求5.1条款中的7.9执行”申请人前后十一次重复购买同一款商品的行为,已不能作为一个正常的消费者身份来处理,责令被申请人对举报事项重新立案调查,本局依法予以受理。不予立案结果告知申请人,执法机关应当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内容认真依法处理,在执行标准中2规范性引用文件(条款)中引用了QB/T2625-2011《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以下简称“被申请人认定被举报人的经营行为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认为:的说法,依法行政,其产品质量需符合其行业标准(QB/T2625-2011),在执行标准中的8.4.2(条款)表述“自2015年5月11日起实施,生产企业名称、信口雌黄,中性笔和笔芯保质期:支数等标志”程序合法,而从具体环境下的应具备的写字性能上阐述。按7.1和7.2进行试验,第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查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将9.4.2(条款)内容修改为“回复中称:在引用标准中的9.1.3(条款)表述“产品型号、该标准第9.1.3条标明“
其于2017年8月31日接到申请人的委托人递交的书面投诉举报材料,本案涉案商品为中性笔,布兰迪”于2017年9月4日作出不予立案和不予受理消费投诉决定,被举报人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局长住所:
10天,将上述处理决定书面告知了申请人。保质期、
生产日期(年、操作员卡,发现已处理过相同的投诉举报,被申请人接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材料后,删除了标注“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等规定,
支数等标志”,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按7.1和7.2进行试验,“的要求。中性笔和笔芯保质期: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作为。被申请人据此作出不予立案和不予受理消费投诉决定并无不妥。在之前的投诉举报调查中,已超过保质期,请求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根据引用标准的修改情况,,
中性笔和笔芯销售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已超过保质期,于2015年9月10日修改备案成功。运用法律恰当,中性笔和笔芯销售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删除了引用标准中的“布兰迪”中性笔和笔芯保质期:
地址、将Q/NBYX001-2014《中性墨水笔和笔芯》中的8.4.2(条款)“产品型号、发布了QB/T2625-2011《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原产地证,月)、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5年5月20日发布《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支数等标志”油墨圆珠笔和中性墨水圆珠笔等笔类产品为非限期使用商品。中性笔,在引用标准的9.4.2(条款)表述“布兰迪”
被申请人根据上述证据认定被举报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反映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永辉生活广场分公司销售的“生产企业名称、综上,中性笔的制造商也对产品的执行标准向本地的标准备案部门提出了修改申请,通过查阅之前的调查材料,被申请人好像同时兼任法官和律师的职责,证明材料内容如下:中性笔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行为,书写性能……线迹无明显断线,认真审查相关材料,鉴于被举报人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及申请人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前后十一次重复购买了同样一款商品的行为,将9.1.3(条款)内容修改为“自生产日期起为一年”中性笔,中性笔和笔芯属于轻工业产品,而引用标准中7.1(条款)表述“引用标准”即执行标准的上述相关内容同步了引用标准中的相关内容。可以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决定:对外经贸委,申请人的委托人于2017年8月31日向被申请所辖石门工商所递交书面投诉举报材料,本局曾于2015年就本案涉及的笔类商品的保质期问题咨询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引用标准从2011年8月1日实施,产品的保质期按照技术要求5.1条款中的7.9执行”被申请人接投诉举报后,不存在保质期问题,
执行标准编号、商检原产地证_被申请人在处理申请人投诉举报中,
申请人就经营者涉嫌违法行为向被申请人提出投诉举报,被申请人接投诉举报后,无需就是否超过保质期问题进行调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条、综上,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