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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残疾个人提供的重庆进出口权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营改增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7-11-15 14:52:00
可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执行。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一、八、修理修配劳务,
  “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一、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执行财税〔2007〕92号和财税〔2013〕106号文件发生的应退未退的增值税余额,  二、……十二、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免征增值税。“”
  进出口证办理流程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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