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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税收管理的重庆进出口资质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5 15:03:00
1.重庆市出口企业出口税收管理情况年度报告表  2.《重庆市出口企业出口税收管理情况年度报告表》填报说明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3月29日  附件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税收申报管理重庆原产地证通知》(渝国税函〔2014〕80号)同时废止。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管理年度出口税收相关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重庆原产地证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重庆原产地证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等规定,  附件:填报《重庆市出口企业出口税收管理情况年度报告表》(格式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
  我市出口企业应在规定重庆原产地证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期限之前,重庆自营进出口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5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  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税收管理重庆原产地证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税收管理和服务,  特此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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