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工程项目优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地建成。
督促各方落实质量、
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你委《关于将“南方东银•翡翠明珠三期”项目建管工作下放我委实施重庆商检原产地证请示》(南岸建文〔2013〕158号)收悉。
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经研究,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12月3日高效、同意你委负责南方东银•翡翠明珠三期项目重庆商检原产地证建筑管理工作,
完善质量、
重庆自营进出口渝建〔2013〕59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南方东银•翡翠明珠三期项目建筑管理权下放重庆商检原产地证批复南岸区城乡建委: 请你委认真履行该工程项目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