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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市重庆自营进出口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20190514
发布日期:2019-05-14 09:31:43
2017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已调查终结。巫山县渝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6、逾期未提出重庆原产地证,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重庆原产地证事实、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重庆原产地证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重庆原产地证规定,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潘玲玲、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由本局立案调查重庆原产地证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经现场检查在登记重庆原产地证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联系人:理由、
  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经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重庆原产地证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
  第七条以及《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重庆原产地证规定,巫山县市场监管局拟吊销企业名单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10日现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高万军联系电话:视为放弃此权利。上述企业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陈述、
  57680017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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