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辩。刘海生联系电话:
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023-61756919重庆市南岸重庆进出口权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5日
重庆商检原产地证王薪桥(南岸重庆进出口权久想串串香餐饮店):
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即视为送达。本局于2018年10月16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岸)食罚〔2018〕33号)。
收到本催告书后,特此公告联系人: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没收违法所得2034.00元;2.罚款20000.00元。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